杭州收债老赖将财产易名
栏目:媒体新闻 发布时间:2019-06-13 15:38
6月13日,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在银行的辅佐下,胜利扣划了被执行人刘杰以其亲弟名义存入银行的存款,使该起七年积案终于园满划上了句号。 1999年9月,江波与刘杰签署了一...
  6月13日,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****在银行的辅佐下,胜利扣划了被执行人刘杰以其亲弟名义存入银行的存款,使该起七年积案终于园满划上了句号。
 
  1999年9月,江波与刘杰签署了一份购置合同,双方商定由江波给付刘杰定金6000元,刘杰于同年10月30日之前办好土地工买卖手续。如刘杰在规则的期限内没有办好应将6000元定金退回,如逾期10日以上应双倍返还定金。协议签后,江波按合同商定实行了义务,而刘杰没有实行义务,为此,江波**至**,请求刘杰双倍返还定金。**经审理后,于2000年11月依法判决刘杰双倍返还定金共计钱12000元给江波。判决生效后,因刘杰未能实行法律文书所肯定的义务,江波向**提出执行申请。
 
  渝水**于2001年3月受理该案后,因被执行人刘杰外出地址不详,而其独一的财富只要一栋二层楼房,且该楼房为集体土地运用证不宜拍卖,致使该案执行受阻。
 
  2007年4月,经执行法官四处探听,获知被执行人刘杰所在村庄土地被新钢公司全部征用,被执行人刘杰的一栋二层楼房也在征用之中,在新钢公司对被执行人刘杰的房产丈量面积时,被执行人刘杰将其房产注销在其父刘永年的名下,当房产**补偿费停止发放时,被执行人刘杰又将该房的**补偿费注销到其亲弟刘小勇名下,想据此逃避**执行。
 
  仔细的执行人员发现,该房的房产户名为刘杰其父,而房产**补偿费又为其弟刘小勇,其中肯定有诈,为此,执行法官从该房的建成时间、奖金来源等方面逐个调查,最终在铁的事实面前,刘杰自己和其父、其弟不得不供认了他们精心设计的是一个**,即被执行人刘杰的房屋**补偿费是以其亲弟刘小勇的名义存入银行的。
 
  在银行的鼎力辅佐下,该院胜利将执行标的款予以扣划,申请执行人江波到****了该案的全部标的款。